这周从星期一开始就一直像过着梦游般的生活,
公司的任务因为一直等待提交,所以也提不起劲好好做自己的活儿,
晚上回到家后也懒得去看面试的书籍。
如果这个博客有一个主题的话,一定是我自己的絮絮叨叨。
偶尔会介绍一下最近看过的电影,和出去旅行的经验,
但也一定都是非常主观的一些想法,毫无价值可言。
但是,我一直都尽量避免讨论感情上的事情,
因为,对一个已经买入第六年单身生活的男子程序员来说,
实在是没有什么好谈的,写出来反而令人觉得自怜自艾,
这是我最不喜欢读地别人写的博文的类型之一。
最近,
也许是由于自身的经验,或者是与朋友的聊天,和书籍的阅读,
我越来越能理解自己走到这样子的原因,
就像 说得:社会是有自己的规则地。
Anyway…
上面都不是想要在凌晨两点写一篇日志的原因,而是
今天在iPad上读到唐茶版本的《乔布斯传》的第一章里的两段话:
童年时,她(指克拉拉·乔布斯)全家搬到了旧金山的米申区。
然而,克拉拉很爱旧金山。1952年,她终于说服丈夫,全家搬了回去。她们在日落区买下了一套公寓,地处金门公园南端,面朝大洋。
中译本的读者可能会对这两段话一扫而过,但是其实上面几个词语翻译过来就是:
米申区 -> Mission District,
日落区 -> Sunset,
金门公园 -> Golden Gate Park。
昨晚问室友说,晚上离家里最近能够买到吃地的地方是哪儿?
似乎并没有一个合适的答案。
当时就想起来夏天时候在The Mission,
每天晚上从14街的Muni站,或者16街的Bart站走回家的路上,
总是有着数不清的酒吧和餐馆,不分工作日和周末,总是来往着形形色色的行人。
Golden Gate Park也去了好几次,
有一晚跟朋友在加州科技馆边喝鸡尾酒边观看那儿热带植物园里色彩斑斓的青蛙和蟒蛇。
我跟朋友解释我是多么喜欢自己的iPhone 4,和对自己存钱买一辆New Beetle的期望。
从科技馆出来之后,因为已经是初秋,晚上地降温导致整个公园笼罩在一层雾水之中,
下午刚从阳光明媚的南湾回来的友人只好直打哆嗦。
于是我们就在Sunset里找了一家日本料理店,要了两碗味增汤,接着没有完成的聊天。
好像也是那天晚上,巨人在洛杉矶被道奇打爆,彻底与季后赛无缘。
书籍中或者电影里提及城市的部分总是最让我回味,
就像最近去台湾交流的大学同学,
说道我当时送给其的生日礼物,一本痞子蔡小说,
竟然真的有机会见到(不知道她尝了没有)小说里提到的台南夜市的鸭血粉丝,感慨良多。
还有最近正在读的村上春树散文集里写道地,
查尔斯河河畔奔跑的哈佛大一新生那不断甩动的马尾辫,和她们那坚定往前的步伐,
读到这一句时,身着哈佛帽衫的学生真的好似就在你眼前向你跑来。
今天看到Gmail iOS App上架之后一个小时被撤回的新闻,
在Twitter和各大媒体博客上,Google被骂得狗血淋头,感到这实在是一个很无情的世界。
即使工作也还没有头绪,但已经开始期待感恩节的出行了,
我想找一个开车的人一起去Nashville。
我还想做个可以一直努力追寻爱、知识和帮助他人的的人,
如果十二月在北京能跟Dan去三里屯后面的小街吃炸豆腐,或者去簋街续摊,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