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旅行

来美国一年分别都去看了波士顿,纽约,华盛顿,芝加哥和旧金山,以为把美国的大城市已经看得差不多,感觉这儿城市终究大同小异。从芝加哥回来之后就想着等买了车子就去公路旅行,今年感恩节终于实现了这个想法。

带着上周刚寄到的加利福尼亚临时驾照,租了一辆12年的白色malibu,买了一本lonely planet美国公路旅行路线的书,订了两夜的旅社,就上路了。从波士顿出发沿着缅因州的海岸线一路向东北开去,第一晚在acadia国家公园旁的一个临海的旅社下榻,第二晚则在一个不知名的汽车旅馆过夜。最远开到了美国大陆最东的lubec,甚至手机都已经收不到at&t的信号,一直在不同的加拿大运营商之间切换。三天的时间一共开了1000+英里,用掉了三缸多的油。

这次的旅行的目的是去寻找缅因州海岸线的灯塔,原计划的路线叫做60 lighthouses in 60 hours,原以为六十小时是三天半的意思,结果第一天才过了一半,就明白那其实是六十个驾驶小时的意思。只好修正原来的计划,只去看最有代表性的灯塔。最后一共看了十四个灯塔,算是小小地完成了原计划的任务。

公路旅行基本上就是一直车子一直开开开,总早开到晚。缅因州因为最靠东,所以太阳下山尤其早,每天下午刚到三点就可以看到晚霞,四点过太阳就已经落在地平线以下,五点钟就完全是黑夜。克服疲劳的方法只能靠跟同行的同学聊天,听音乐和嗑咖啡,竟然神奇地一天开八小时也不是很疲倦。就是夜晚看不到沿路的风景,只有偶尔穿过一个个不知名小镇的时候可以看到装饰着彩灯的沿街店面和覆盖白雪的两旁道路。
不知道为什么在麻省租的雪弗莱挂地却是一个田纳西的车牌,顿时增加了一种奇怪的使命感。缅因州的人们看到田纳西开来的malibu一定觉得我们很厉害,于是freeway都开左道猛超车,local highway都要超过限速15迈在狂奔。结果最后一天在95号公路上被缅因州的警察pull over,拿到了加速罚单。明白了一个道理:被超车的人不是因为开得慢,只是因为吃过罚单。
出发前跟同行的同学说,我们公路旅行要去找一个意义。周六一早在bar harbor的海景房起床后看金马奖的直播,[那些年]只有柯震东拿到了最佳新演员,九把刀和陈妍希都铩羽而归。周六晚上在motel看颁奖典礼的回放,看到任达华牵着陈妍希的手说:“男生们不要嫉妒我,我牵着女神的手”。然后就一直回放着陈妍希在颁奖典礼上的各个片段,真是:正到爆!!!加上[那些年]的电影情节,我认真地觉得:一定要追自己好喜欢的女生才可以,也要好好写程序不要让相信我的人失望才可以。

关于明信片,我真得不擅长写明信片。要不然就是说不出来话,要不然真得是不够写。所以如果你读的文字不喜欢的话,就看看正面漂亮的照片好了。其实明信片要表达的无非是,我在这里想起你,希望你也可以一起在这里。但是每次都写同样的字实在是无聊,于是就变成了上面各种各样的奇怪句子。
最后,看完金马奖想说:香港电影加油,陈妍希加油。

活出位

今天在人人上读完了九把刀在北大的演讲,继而又去看了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剧组在小燕姐节目上的访谈,发现了一个事实:

幼稚,也是可以活出位的。

本来上面两段话已经是我全部的感受了,按常理这么没有营养价值的文章我应该写在人人上。但是我又不愿意在那么多同学面前表现出我很幼稚的这一面,所以还是决定写在博客上。 但是我又不能容忍我的博客文章质量(或者说平均长度)的下降,于是只好再扯一些别的事情来增加长度。

在他北大的演讲里面,有这么一句话:

那你就要认真地想一下,你到底喜不喜欢写小说这件事情。因为,如果你真心喜欢写小说,你不应该有煎熬的感觉,有那种我在期待好事会发生的感觉。如果你非常认真的期待灯光亮起和掌声响起的时候,或许你真正热爱的是之后发生的那件事情,而不是创作本身。如果你真心喜欢写小说,你写小说的时候就会非常非常快乐,而不是期待,能够到处去演讲,能够书卖得很好很好,能够有更多更多的好事发生。

于是我认真地想了一下,我到底喜不喜欢写程序这件事情。我很快确定的两点是,1.我非常期待灯光亮起和掌声响起的时候,因为我会希望有一天告诉别人这个这个软件或者网站是我做的;2.我常常会有煎熬的感觉。我一下子有了一些沮丧的感觉,难道软件工程师并不是像Steve Jobs说得那样,是我所追求地喜欢的事情吗?于是我又努力回忆了一下过去这一年在公司里写程序或者偶尔自己写写小程序时候的心情,我意识到其实我在实现一个任务的过程中,还是快乐的。煎熬往往来自于自己技术上的不足,或是因为调试,或是因为在试图写出符合OOP的代码,或者因为需要阅读文档学习开发框架。抛除这些煎熬,开始投入去写程序实现功能的时候,还是充满热情并且无比投入的,就是那种做不出来不要吃饭,做出来之后恨不得秀给全世界人看的感觉。

于是我得到了总结,1.OOP就是一种违背人性的发明,当然它的存在是有道理的(要不然也不会被发明出来了)2.另外更重要一点的就是,如果有一天随着我技术的长进,编程对我来说就像写字一般,那时候应该我的生活会更加快乐并且更加具有生产力(productive)吧。我希望那一天能够早日到来。

整个演讲过程中,很大一部分九把刀都在讲他追求一个女孩从国中到大学的故事。他用了很多幼稚的小事情来把整个故事串联起来,可惜最后女孩还是选择了一个大她八岁的成熟男人,所以整个故事显得非常单纯和动人。之后导演把整个故事写成了小说,自己做编剧把它拍成了电影,还找来了气质很符合的女主角陈妍希。结果一帮完全没有经验的导演加上演员拍出来的电影,上映之后接连打破记录,现在票房已经破了四亿新台币大关。我现在非常期待DVD什么时候发售,而且十月份的时候这部电影才在旧金山的台湾电影节上有放映,可惜我那时已经在波士顿了。

另外导演在演讲里还提到的一件事情就是:

喜欢一个人,就要偶尔做些自己并不喜欢的事

我觉得非常对。

PS,当然是畅销书作家的话,讲故事的能力都会比较厉害吧。

凌晨两点

这周从星期一开始就一直像过着梦游般的生活,
公司的任务因为一直等待提交,所以也提不起劲好好做自己的活儿,
晚上回到家后也懒得去看面试的书籍。
如果这个博客有一个主题的话,一定是我自己的絮絮叨叨。
偶尔会介绍一下最近看过的电影,和出去旅行的经验,
但也一定都是非常主观的一些想法,毫无价值可言。
但是,我一直都尽量避免讨论感情上的事情,
因为,对一个已经买入第六年单身生活的男子程序员来说,
实在是没有什么好谈的,写出来反而令人觉得自怜自艾,
这是我最不喜欢读地别人写的博文的类型之一。
最近,
也许是由于自身的经验,或者是与朋友的聊天,和书籍的阅读,
我越来越能理解自己走到这样子的原因,
就像 说得:社会是有自己的规则地。
Anyway…
上面都不是想要在凌晨两点写一篇日志的原因,而是
今天在iPad上读到唐茶版本的《乔布斯传》的第一章里的两段话:

童年时,她(指克拉拉·乔布斯)全家搬到了旧金山的米申区。

然而,克拉拉很爱旧金山。1952年,她终于说服丈夫,全家搬了回去。她们在日落区买下了一套公寓,地处金门公园南端,面朝大洋。

中译本的读者可能会对这两段话一扫而过,但是其实上面几个词语翻译过来就是:
米申区 -> Mission District,
日落区 -> Sunset,
金门公园 -> Golden Gate Park。
昨晚问室友说,晚上离家里最近能够买到吃地的地方是哪儿?
似乎并没有一个合适的答案。
当时就想起来夏天时候在The Mission,
每天晚上从14街的Muni站,或者16街的Bart站走回家的路上,
总是有着数不清的酒吧和餐馆,不分工作日和周末,总是来往着形形色色的行人。
Golden Gate Park也去了好几次,
有一晚跟朋友在加州科技馆边喝鸡尾酒边观看那儿热带植物园里色彩斑斓的青蛙和蟒蛇。
我跟朋友解释我是多么喜欢自己的iPhone 4,和对自己存钱买一辆New Beetle的期望。
从科技馆出来之后,因为已经是初秋,晚上地降温导致整个公园笼罩在一层雾水之中,
下午刚从阳光明媚的南湾回来的友人只好直打哆嗦。
于是我们就在Sunset里找了一家日本料理店,要了两碗味增汤,接着没有完成的聊天。
好像也是那天晚上,巨人在洛杉矶被道奇打爆,彻底与季后赛无缘。
书籍中或者电影里提及城市的部分总是最让我回味,
就像最近去台湾交流的大学同学,
说道我当时送给其的生日礼物,一本痞子蔡小说,
竟然真的有机会见到(不知道她尝了没有)小说里提到的台南夜市的鸭血粉丝,感慨良多。
还有最近正在读的村上春树散文集里写道地,
查尔斯河河畔奔跑的哈佛大一新生那不断甩动的马尾辫,和她们那坚定往前的步伐,
读到这一句时,身着哈佛帽衫的学生真的好似就在你眼前向你跑来。
今天看到Gmail iOS App上架之后一个小时被撤回的新闻,
在Twitter和各大媒体博客上,Google被骂得狗血淋头,感到这实在是一个很无情的世界。
即使工作也还没有头绪,但已经开始期待感恩节的出行了,
我想找一个开车的人一起去Nashville。
我还想做个可以一直努力追寻爱、知识和帮助他人的的人,
如果十二月在北京能跟Dan去三里屯后面的小街吃炸豆腐,或者去簋街续摊,就更好了。

Build the dream and ship it to the world – 1

晚上的时候跟在 Harvard 攻读设计硕士的北航学长 Gonglue 在学校附近的中餐馆吃饭,吃完饭我说我把衣服拿到你们的洗衣房去洗吧,这样这个秋季实习让我有机会分别用到 MIT 和 Harvard 的洗衣房洗我的衣服,我也满足了。
把衣服丢进洗衣机,我说我用手机上个定时器,结果一看,看到 iPhone 的短信提醒,是在旧金山的 Sally 发来的,上面只有一句话:Steve jobs d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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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体验 iPhone 是在微软研究院实习的时候,组里想探索一下手机的潜能,然后我找我的mentor借了一台用了两天。那是一台3GS,还记得当时用手指滑动切换桌面时候所产生的惊讶,这就是 iPhone 啊,果然跟传说中的一样,等之后攒够钱了自己买一台。结果后来有了 iPhone 4,边赶毕业论文边熬夜看着文字直播的发布会(比尔肯定也在线这样),我一直都记得 Steve Jobs 说这将会是像徕卡相机一样坚硬经典的设计,还有最后那句大大的”One More Thing”,然后就是一系列 Facetime 的广告片。再后来来到美国,终于买到了 iPhone 4,一年至今,每每划开锁屏时清脆的咔嚓声,就如初见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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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反应是打开手机上的reeder应用,查看 Hacker News,http://apple.com 的链接早已经在那儿等着我,点过去只有一张大大的 Steve Jobs 的黑白肖像,下面是 1955 年到 2011 年的文字。
我告诉旁边的学长说,Steve Jobs 去世了,他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才过了两秒钟,他的女友给他打来电话,说得也是同一个新闻。我们一起走回到他在 Harvard 的宿舍,宿舍设计得很奇妙,一层走廊可以连接两到三个楼层,据说这样子可以减少空间的浪费,这是我第一次见过这样的宿舍。
我们分别拿出自己的iPad,开始查看各个新闻网站和社交网络。人人早已经铺天盖地的分享,状态和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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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一到公司,除了已经在 Mountain View 领到的 15 寸 MacBook Pro,办公室还有一台 Mac Pro 台式机已经等着我了,见到我的 manager 之后,他递给我了一本 iOS 开发的教材,另外还有一台还没拆开包装的 iPad 2。
晚上回到家赶紧装上 Flipboard 这个应用,链接上我的 Facebook 和 Twitter 账号,当时我就惊叹了。神奇的代码,天才的设计和 iPad 一齐,把我的 Twitter 变成了一个(几乎)如杂志般精美的阅读体验。
当时我就在嘀咕:苹果的产品真是谁用谁知道。
(待续)

瀑布

Twin Peaks

离开的最后一天,
旧金山下起了小雨,
兜兜转转走了一些冤枉路,
我终于驾车来到山顶。

我觉得好难过,
我始终认为,
站在这儿的应该是一对。

-[春光乍泻]黎耀辉独白

累嘛

今天从工作了十五个星期的公司check-out了,
下午的时候mentor对我的工作和未来的编程提高给了一些意见,
之后HR组织了一个不大不小的toast,
随便扯了几句,然后举杯高喊一声cheers,
就结束了。
印象中,就一直跟大家说:the internship is awesome, this is an awesome summer.
这也是我的内心真实想法,写程序,喝酒,ship我们的代码,
加上周围nice到不能再nice的同事和实习生们,
整个实习生活都很快乐,而且有成就感。
所以跟同事道别的时候还是有些伤感的。
下班后坐8X到Chinatown吃了一碗牛腩捞面,
一个人去餐厅吃饭,吃东西的时间总是会少于等待点餐或者上菜的时间,
一碗捞面三下两下就吃完了。
再走回到Powell地铁站乘坐Muni回家,
其实跟平常也没什么不同。
今天订了十二月回国的往返机票,满打满算下飞机的时间也就十天,
十天内要续签返美的签证,还要回家跟家人待在一起,
之前想在北京做这做那的打算,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去实现。
回到住的地方,
今晚也是最后一晚住在Mission了,明天就要搬出去了。
看着满房子的书和衣服,实在提不起劲,还是明天起床再收拾好了,
反正东西也还没多少。
周六在旧金山某个不知道名字的旅馆多住一个晚上,
周日就租车开到南湾去了。
在Mountain View待一个星期,周五晚上坐十一点的红眼航班,
飞回已经离开了四个月的东海岸。
可惜我还是没有找到在波士顿住的地方。
所以订了两个晚上的青年旅社,
想说在周一上班之前希望能够找到住处吧。
噢,对了,我还有不到一年就要毕业了,
要看书做题,准备开始找工作了。
要不然回到学校以后,剩下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四个专业学分的修课,
也不太可能挤出时间到处跑了吧。
所以,如果MEM的同学如果打算明年一月就搬出去现在住的地方的话,
就告诉我一声好了,我会非常感谢。
住在Boston去找Dartmouth附近的房子还是挺麻烦的一件事情。
……
好在我还是有憧憬的,所以累就累嘛。

阿根廷·台北·香港·菲律賓

春光乍泄
春光乍泄

布宜諾斯艾利斯被稱作是南美洲的巴黎。
老舊旅館裡橘黃的燈光下,有着裝飾有流動瀑布的檯燈,和咿呀作響的沙發。
夜幕降臨後的城市,燈火闌珊的夜總會,一曲探戈響起,眼神裡盡是說不明道不清的情慾。
我跟Hua說,我一直都有憧憬,
終究會遇上一個願意跟我去阿根廷找瀑布的人,
即使我們住的是需要噴殺蟲劑的旅館,和只有開到馬路一半就會熄火的汽車。
當然如果能跳上一曲探戈,那真是夫復何求?
可即使美好如電影,兩個人最終也沒有一起走到瀑布下。
現實生活更像是黎耀輝來到台北時候的自白:我能夠去哪裡呢?
電影最後的捷運到底是開到了哪裡,
也許要等我自己去一趟台北來尋找答案吧。
阿飛正傳
阿飛正傳

這是一部張國榮的獨角戲吧。
看看旭仔在鏡前伴着南美音樂的曼波Solo,
或者是告訴蘇麗貞要記住下午三點前的這一分鐘,
還是把Mimi甩在門外,
那是一個如何不羈的年齡。
迷茫的眼神下,不斷追問着他的生母的消息,
可是在最後也只有一句:
我不會回頭,因為我不會給她機會見到我。
張曼玉則是令人癡迷的美,
就連當差的警察也在心裡自白:我想她不會給我打來電話的吧。
蘇麗貞會不會在想,他也一直沒有來找我看球賽呢。
超仔已經不做差人跑船去了,我從前的時候是會那個一直嚮着不停的電話感到遺憾。
是什麼時候開始麻木的呢?
最令人回味的片段還是,
片尾梁朝偉扮演的阿飛在Jungle Drums的配樂下,
梳頭,整衣,將撲克等道具慢慢地放進西裝的口袋,
點菸,抽盡再拋出窗外,
再接着梳頭。

回想起Sally說道一個人住Studio,早上起床一定要打開收音機。
如果有機會自己住Studio,應該買一個老唱碟機,
每晚給我循環播放香港電影的原聲帶吧。

人海中 看盡尋尋覓覓
疲憊是我的心 失落是我的情
人生 總是聚散匆匆
白天淡淡相逢 夜裡輕輕相擁
我的心 是寂寞 是孤寂
我的愛 是迷惘 無所寄
黑夜中 尋覓一些感動
不知何去何從 不知何去何從
我的情 來又去 誰在意
我的夢 去又來 無所倚
黑夜中 尋覓一些感動
不知何時相逢 不知何時相逢

– 「何去何從阿飛正傳」演唱:張國榮

夏天的梦

輕微的南風,送來海的香味和曝曬的柏油氣味,使我想起從前的夏天。
女孩子肌膚的溫暖、古老的搖滾樂、剛洗好的button-down襯衫、在游泳池更衣室抽的煙味、微妙的預感,
都是一些永遠沒有止境的夏天甜美的夢。
然後有一年夏天(到底是哪一年?)夢再也沒回來過。

笑着跟同学们聊天,一直做梦的状态
可以能够持续多久呢?
我的梦想,也许就是可以一直做梦吧⋯⋯
-2011夏末

Facebook HQ

这已经是一个服务超过7.5亿用户的公司了;
进去的大门依然写着大大的HACK四个字母。
已经是晚上九点钟了,
许多工程师们,不论是全职员工还是实习生,
都仍然在飞快地拍打着键盘,屏幕上则是一行又一行的代码。
四处可见团队自己制作的海报或者彩灯,
“DONE IS BETTER THAN PERFECT”,
“MOVING FAST AND BREAK THINGS”,
“WHAT WOULD YOU DO IF YOU WEREN’T AFRAID”,
的字样里喷薄而出的是整个公司对Hacker的崇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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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在街旁实习的时候,
是第一次体会到在Start-up写代码的感觉。
今天跟在Facebook实习的Ke聊天的时候,
大家都觉得经过这么一个”Daily Push”的夏天,
以后工作已经很难回到一个我写的代码竟然要半年之后才会Ship it!的状态了。
每天开机”git fetch”要等10分钟的态度,真是让人神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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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之巅》是本好书,里面讲述了硅谷公司的兴亡,
不过互联网发展的太快,书里描述的“印钞机”公司现在已经是超过一万工程师的巨人了,
风头已经被这边几百人,几十人,甚至几人的工程师团队抢过。
工程师最为骄傲的一点是:相比于Consume,我们Build。
我们现在就正位于浪潮的中心,随浪而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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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帮助你让你远在家乡的父母看到他们亲爱女儿的照片;
是谁帮助你让你与正在服役的男友每周能够视频通话;
是谁帮助你让你坐在家里就可以浏览成千上万件服饰,书籍,电子设备并且直接购入家中。
他们并不是一个几万人的团队,可能只是一个几十人的团队,
午餐时候跟你擦身而过的工程师。
在San Francisco,Downtown巨幅的Mozilla Firefox广告只是一个开始,
午餐时候走在路上,随处可见穿着Dropbox, Twitter, Square, Foursquare等T-shirt的工程师,
才是这儿最核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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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次说道:请先成为一个优秀的工程师吧。

Making Fire


时光到底是过得多快,八月已至,夏天已经接近尾声,
上周送走了CMU的Molly,这周又将会有一批实习生离开我们。
周六晚上在Berkeley附近的Intern House举办了夏天最后一次实习生聚会,
在J.R和Toby的帮助下,我们在房子的前庭里成功烧起了柴火,
大家就坐着一圈喝着啤酒,聊着一些有的没的,
关于读书,关于招聘,当然还有关于编程,
BigO穿着一件印有Knuth头像的T恤,像从Stanford毕业的J.R打听关于算法之神的八卦。
我问来自印度,正在Berkeley读CS本科的Raghav,
你最喜欢的印度明星是谁,他笑了笑说:每天早上起床看镜子的时候⋯⋯
来自Cornell的Sam总是让我多教他几句中文:
怎么翻译”fuck your life”,”work fucking harder”,和”son of a bitch”⋯⋯
看着不断燃烧的柴火,
很容易联想起一个月前才看到的短篇小说[有熨斗的风景],
描写了一个住在海边的中年人,每天都要在海边烧营火的故事,
仿佛燃烧柴火可以帮助他忘掉地震带来的伤痛,和每晚的噩梦。
坐在火焰旁边,旧金山寒冷的夏天也变得温暖许多,
想起工作遇到的沮丧,面试时的忐忑,
想起白天刚刚看过的毕加索画展,那是一个从19岁的少年到80岁的长者一生的作品展,
如此充满激情的一个人生。
火焰持续燃烧着,
书里的故事有时候是需要现实的经验去体会的,
比如那位中年营火爱好者大叔的心情。